1、本技术条件适用于供卡特彼勒工程机械焊接结构厚度不大于100mm热轧焊接结构用钢板。
2、引用标准:1E0038、1E0024、1E2700B、1E0552、1E2177、ASTMA6、A370、E381、E112、GB/T247-1997等
3、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 应符合ASTM A6规定,钢板不平度不大于4mm/m,钢板波浪数每4米不多于3个。
4、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和产品分析)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1 单位 %
元素 |
C |
Si |
Mn |
P |
S |
AL |
Nb |
V |
Ti |
Ceq |
含量 |
≤ |
≤ |
≤ |
≤ |
≤ |
≥ |
0.005 |
0.01 |
≤ |
≤ |
注明:Nb、V、Ti含量应符合:(1)Nb 大为0.05%;(2)V 大为0.15%;(3)Nb+V 大为0.15%(其中Nb 大为0.05%);(4)Ti 大为0.05%;(5)Mo残余0.08%;(6)Ceq=C+Mn/6+(Cr+Mo+V)/5+(Ni+Cu)/15。
5、按ASTME112渗碳法检查并报出晶粒度(≥5 ),每炉检验 次,AL≥0.020%可免检晶粒度。
6、冶炼方法:电路→炉外精炼→VD处理→连铸→检查清理→轧制(控轧),铝细化晶粒镇静钢。
7、交货状态:刚把热轧交货
8、钢板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,试样均为横向。
表2
屈服MPa |
抗拉MPa |
延伸,50mm标距,% |
≥290 |
≥435 |
≥20 |
注:50mm标距试样选择应符合A6规定。屈服按下屈服点测定。
9、表面质量
9.1钢板不允许有气泡、结疤、裂纹、折叠、夹杂、麻坑及压入的氧化铁皮等表面缺陷,钢板表面抛丸后均不得出现鱼鳞状,蜘蛛网状花纹。
9.2钢板表面不允许修磨,以表面质量好的 面作为交货上表面。
9.3钢板交货的上表面,规定如下:
9.3.1不允许由于压入的氧化铁皮脱落所引起的肉眼可见的表面粗糙。
9.3.2每平方米钢板内不允许有大于3处的划伤,任何划伤的深度不大于0.2mm,长度不大于5mm。
9.3.3每平方米钢板内不允许有大于3处麻坑,不规则的麻坑的面积不大于3mm2深度不大于0.5mm。
10、试验方法
每批钢板的检验项目、取样数量、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表3
检验项目 |
取样数量(个) |
取样方法 |
试验方法 |
拉伸 |
1 |
A6 |
A370 |
11、检验规定
11.1钢板逐轧制张检验验收。
11.2钢板性能检验结果如不符合技术要求,可以进行复验,其复验应符合A6之规定。
12、包装、标准和质量证明书
12.1钢板的包装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/T247-1997的规定。
12.2标志:钢板不打钢印,喷漆应包含厂标、规格、炉号、钢种、批号、生产日期及顺序号,不喷印“ASTM A6”标准。
12.3质量证明书:打印时,技术条件打印为“卡特彼勒1E0170”标准,质保书应中英文对照。
13、质管部委托、质保书事宜
13.1质管部委托拉力、成品分析。
13.2质保书中显示熔炼分析、拉伸性能,Sn、Pb、N、O、H值有科技部提供给卡特彼勒。(成品分析,证明书中不显)